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法律服务推介函
随着2014年预算法的修改、《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政策的实施,国家建立统一的地方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制度建设逐步推进。同时,债务管理与经济结构调整、增加有效投资、产业和区域建设等经济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协同布局。
自2014年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政府性债务管理和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逐步成为政府融资、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而且,随着地方政府债券各项制度的逐步完善,其发展前景越来越广。
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自2011年起深耕债券业务,在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PPN等债券业务领域均取得佳绩。
随着河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业务的发展,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起与中国银行等承销商合作此项业务,与省内各地区建立长效业务合作机制,已为数十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信赖。
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业务团队已形成数十人的专项服务团队,团队不仅具有丰富业务操作经验,而且具备极强的政策研读能力,可以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做人,惟有内诚于心,方可外信于人,律师更如此。故,诚信,乃明商律师永恒之理念。
创新,即勇于接受新事物,敏锐开拓新思路。唯此,方可求得事业之发展,打造传世之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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